林鄭月娥稱不願參與特首產生辦法「隔空爭拗」 強調任何方法選出來均由中央委任
社會
發布時間: 2021/01/26 10:41
最後更新: 2021/01/26 11:12
特首林鄭月娥今早(26日)會見傳媒表示,不願再參與有關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「隔空爭拗」,以她理解基本法45條和附件一已說明特首產生辦法,若特首由協商而定,要就附件一內容作出修定,最終無論甚麼方法產生,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直接向中央負責,而行政長官亦由中央委任,任何方法選出來都會由中央委任。
政府早前表示,農曆新年後向立法會提交《宣誓及聲明條例》修訂,並會將區議員宣誓納入修訂範圍。林鄭月娥指,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6年解釋基本法104條如何宣誓,而國安法亦規定公職人員作出宣誓,而區議員當年屬公職人員,甚至要優先宣誓的公職人員人員,所以法例應涵蓋區議員。她又指,這不是新增的條件,他們參選時會有法定聲明,擁護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,至於宣誓後的後果就不能詳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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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子謙